问题 | 店铺外放音响扰民属于谁管 |
释义 | 商铺噪音扰民归政府环保部门管。居民对商铺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根据噪音的种类,将投诉件根据职责转交给相关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噪音进行查处。 噪声基本分类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工业噪声是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是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是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但有两处例外: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及商业固定设备、设施的正常噪音问题。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遇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 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各地噪音扰民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居民区室外大喇叭或建筑施工,是晚上8点,超过就算扰民。如果是家装施工,晚上8点以后就应该停止了,超过算扰民。如果是家庭晚会、音乐等,有晚上9点的,也有9点半或10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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