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涵盖卖房事宜的离婚协议可以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不是离婚协议。 3、所需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如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 4、对夫妻房产分割方式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对另一方有何补偿。不是一处房产的,需对每处房产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交付时间,交付方式。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7、双方签章,签约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