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辽源新建通用机场核准受理条件有哪些 1、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纳入国家或省相关规划; 3、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4、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辽源新建通用机场核准受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7年第2号令) 第七条《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吉林省2017年本)的通知》(吉政发〔2017〕17号) 第一条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第二条省政府确定由省政府核准的项目视具体项目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核准机关;确定由市(州)、县(市)政府核准的项目由市(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核准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