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权力的核心问题 |
释义 |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与出资比例一致。修改公司章程或重大事项需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外具有效力的部分包括股东和注册资本,而股东间的约定等内容只对内有效。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议决议的方式和程序除法律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分析 股东会的表决权行使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具体规定可参考公司章程。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要修改公司章程或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只有一人签字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只有控股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不一定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四十三条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4、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5、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二、章程有对外效力吗 要看公司章程中的哪一部分,比如说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和注册资本是有对外效力的。至于对于股东间的约定等有关内容,只有对内效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以及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结语 股东会的表决权行使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时,应参考公司章程具体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要修改公司章程或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外,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而股东间的约定等有关内容只有对内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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