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可以仅以口头协议为依据? |
释义 | 口头协议算合同,但存在举证难题。民法典允许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无法保存或再现。如发生争议,举证要求较高,难以取得预期结果。因此,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若不便采用书面形式,可邀请第三方在场作证或进行录音,以防止无法证明口头协议存在的局面。 法律分析 口头协议算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所以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 口头协议因不具有外在可保存、可再现的载体,一旦发生争议,对要举证证明存在口头协议一方的要求较高,如不能举证证明双方曾经就某事项进行过口头约定,则很难取得预期的结果 所以订立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不方便采用书面等有形形式的,可以邀请第三方在场作证,或者进行录音,以防止将来产生争议时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协议的局面 拓展延伸 口头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但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不被承认。具体情况取决于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并且该协议满足法律上的要件,例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有法律目的等,那么口头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备法律效力。然而,为了避免争议和法律风险,建议当事人在重要事务上尽量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以确保协议的明确性和证据的可靠性。因此,尽管口头协议可能具备法律效力,但书面协议仍然是更可靠和推荐的选择。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口头协议也可以被视为合同的一种形式。然而,由于口头协议无法保存和再现,一旦发生争议,证明口头协议存在的要求较高,可能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结果。因此,为避免法律风险,建议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邀请第三方在场作证或进行录音,以确保协议的明确性和证据的可靠性。虽然口头协议可能具备法律效力,但书面协议仍是更可靠和推荐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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