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保释”是老百姓对“取保候审”制度的一种简称,通常对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离开看守所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获得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和家属极其希望和应当去追求的结果。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嫌疑人不逃避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期满,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证金须要退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