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手续没办完可以去下一家企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两份劳动合同不冲突或者不影响两份劳动合同的执行,则不违法,劳动者和第一个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可能没有办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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