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开胸”疾病可能存在以下理由:第一,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第二,该疾病可能不在保险合同范围内;第三,保险公司认为该疾病是被保险人的遗传病或先天性疾病。然而,以上理由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调查核定,不得无故拖延。 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不得捆绑搭售,不得免除保险人的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4.《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开胸”疾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调查核定,不得无故拖延理赔申请。同时,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被保险人也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