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年度考核程序是:首先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之后,考核组织对意见进行审核,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