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民 养老保险 退休年龄 :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根据 社会保险法 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上世纪50年代初《 劳动保险条例 》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政策 规定,我国职工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一政策沿用至今。 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及条件: 1、正常 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 女职工 ,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办理退休; 2、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审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 3、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 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可按月享受定期生活费。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