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续期,然后继续使用。 具体分析如下: 1、第一种办法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第二种办法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目前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房子很多都不是长寿住宅,不用去考虑这个问题。即使真的需要面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采用以上两种方式解决,各位消费者不用过于担心。 产权年限是大多数消费者在买房的时候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公寓类房产,消费者并不用太过担心,不管是补交出让金还是上交国家换取补偿费都可以非常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宪法的保护的,根据相关法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