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期满,合同自然终止,这个主要是针对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完成某项工作。另一种是指现实中出现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这种情况可以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也可以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内容没有全部履行之前就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有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三种类型。 通常,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消灭劳动关系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若合同到期,则为终止劳动合同,若没有到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如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按法律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的。 3、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综上所述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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