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与学校无关。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4,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一、毕业生三方协议毁约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而如果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之后想要重新签工作,则需要先毁约才能够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办理违约的手续基本是这样的: 1、跟企业联系,依据就业协议的约定,交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更好。 2、公司出具解约函,这个解约函是学校要用的,用来给发新的就业协议。 3、把解约函交付学校,然后学校给新的就业协议。接下来就可以和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