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意外死亡亲生父母有赔偿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应该是另一方拥有第一继承权,如果是因意外死亡而赔偿的话,丈夫或妻子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获得相应赔偿金,至于父母如果生活困难的话,应该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 一、承揽工程意外死亡怎么样赔偿 承揽工程是承揽人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在验收完成果后支付一定的报酬。当事人在承揽工程中意外死亡,一般要申请工伤认定,由专业机构认定是否是工伤以及工伤赔偿的数目,如果认定为工伤,且当事人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其中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非工伤死亡 可以获得赔偿吗 劳动者非因工伤死亡的,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丧葬费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是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 3、对生活困难的被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三、父母欠债子女有义务还吗 父母与子女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独立的个体,经济、生活更方面应该是分开的。 我们说的父母对子女的行为负有责任是指子女还未成年的时候。 也就是说如果是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未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有责任替其偿还的, 但是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与父母无关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的欠债,只有在以下2种情况下,债主才有权向其父母讨债: 1、欠债用于共同生意经营 有的时候父母与子女的经济并没有完全分隔开,有些家族性企业或生意, 当经营出现问题时,子女借债用于家族生意周转, 这时候从生意合伙人盈亏共享的角度,借来的款项父母也有参与使用, 因此此时债主可以向其父母讨债。 2、父母为担保人 正规的借债都签订借条,当金额较大时一般会有担保人,以确保债务人能够按时足额归还欠款。 如果父母为子女的欠债做了担保人的话, 当子女到了还款期限依然无力还款时,债主有权力向借贷关系担保人讨债。 除此之外,债主无权向债务人的父母讨债。 若债权人威胁老人还债的话,可以将债权人告上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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