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泉州地区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联系,由民政部门牵头,但是要符合相应条件。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申请程序: A.申请表。包括收养的原因和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促进被收养人健康成长; b .护照和境外居留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当局签发或认可的有效台湾,居留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 .由居住国的外交机关或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证明,并由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子女、职业、财产、健康、刑事处罚等证明。D.意向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当提交被收养意愿。 E.照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2寸照片两张(彩色或黑白)。 领养的孩子如何获得户口? 1、申请收养子女入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2.申请收养子女必须向户籍地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证》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 最后,收养儿童的申请由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市公安分局收到提交的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公安, 地级市;当局地级市当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