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网查看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是否合法? |
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与依申请两种方式,但禁止公开的信息、危及安全的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公开。依申请公开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和职权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广泛而庞大,其中一部分信息只对特定人和事具有特殊作用。 法律分析 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可以公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方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所谓依申请公开,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 政府信息量大而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只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 拓展延伸 评估在线查询公开文件的合规性 评估在线查询公开文件的合规性是确保信息获取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在进行在线查询之前,需要仔细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适用的公开文件规定和程序。同时,确认查询平台的合法性和可信度,避免使用未经授权或不可靠的网站。在查询过程中,应遵守隐私保护原则,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或泄露。最后,对查询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验证,确保所获取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通过评估在线查询的合规性,可以保证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维护信息查询的合法权益。 结语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可以公开。但是需要注意,一些法律禁止公开、可能危及安全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政府信息是不应该公开的。在线查询公开文件时,评估其合规性是确保信息获取合法可靠的关键。审查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查询平台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并遵守隐私保护原则是必要的。最终,对查询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验证,确保所获取的文件真实准确。通过评估在线查询的合规性,维护信息查询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程序的正当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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