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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责任对子女的影响
释义
    有的。对小孩长大以后从事公务员、入伍参军、入党都会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不是代表了就不能从事公务员等等,具体会怎么影响就看具体情况了。对于小孩上学、去公司入职等,基本没什么影响。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什么是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以及被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37条,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中修改了此提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第4款规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出: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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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