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上不管分居多久也不论分居的原因是什么,有效婚姻都不会因此而自动解除。在分居满两年而男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