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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
释义
    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同时,增加了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3)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对于一些劳动争议,劳动者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在这些劳动争议当中,有一些还是一裁终局的,即仲裁的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不需要在进行劳动诉讼。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一定要找对管辖部门,否则该劳动纠纷可能不被受理,也就无从谈起仲裁维权了。
    一、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多长时间开庭
    劳动仲裁开庭的时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开几个小时到几天的时间,这主要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案件比较简单的,几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做出仲裁的裁决,如果案件复杂的话,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一点。
    1、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开几个小时到几天的时间,这主要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确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二、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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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