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称重l公斤以下的,允许20克的误差;l公斤至2公斤,允许40克的误差;2公斤以上至4公斤,允许80克误差;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允许100克的误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三)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四)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