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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债权基本条件有哪些
释义
    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3、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一、欠条可以转让吗
    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欠条也能转让。
    条件是: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5、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但是也有的欠条不可转让:
    1、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
    2、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
    二、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是否具有效力
    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欠条转让的条件
    为了保护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债权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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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