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郑区在严格落实隔离要求的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隔离人员提供完备周到的生活保障。 南郑区协税镇卫生院是全区六个隔离观察点之一,为确保安全,该院将医院后面的一栋住宿楼改建成集中隔离观察点,在隔离区与日常诊查区之间加装了护栏,设置了警示带,并派专人进行值守。目前,这个隔离点已入住21人,他们中有高校放假后回家的大学生,也有外出返乡的务工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