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了一周不想干了辞职老板给工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干了一周不想干了辞职老板给工资吗?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有的,但不确定你进公司的时候是否有签什么协议。 1、按照《劳动法》规定,从事劳动的公民享有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不论工作时间长短,都应按照规定获得劳动报酬; 2、离职之前写辞职报告,可以申请主动离职; 3、只能拿到基本工资待遇那一部分,绩效的考核不会给; 4、档案要及时去人力资源索取。 二、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随时离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用人单位是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违法行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也是不能随时离职的,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入职单位工作之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不受告知义务的限制,还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承担赔偿义务,每个月支付给员工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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