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携带资料如下:1户口簿:父母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非婚生子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书以及社区调查报告;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单、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接下来,可以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免费办理。需要注意,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最后也可以网上预约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