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年来个税征收由地税还是国税负责?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的一种,而地方税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房产税等多个税种。其中,营业税不包括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以及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企业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以及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这些地方税的征收与管理都与地方政府有关。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拓展延伸 个税改革:地税与国税的争议与影响 个税改革引发了地税与国税之间的争议与影响。在个税改革过程中,地税与国税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成为焦点。一方面,地税部门主张个税应由地方征收,以更好地适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并能更精确地为地方提供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国税部门主张个税应由中央征收,以确保税收制度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这一争议不仅涉及税收收入的分配问题,还关乎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个税改革的争议和影响还包括税收负担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以及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等方面。因此,个税改革既是地方与中央的权力较量,也是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的权衡。 结语 个税改革引发了地税与国税之间的争议与影响。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地税部门主张个税应由地方征收,以更好地适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并能更精确地为地方提供财政支持。国税部门则主张个税应由中央征收,以确保税收制度的一致性和统一性。这一争议涉及税收收入的分配问题,也关乎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个税改革的争议和影响还包括税收负担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以及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等方面。个税改革既是地方与中央的权力较量,也是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的权衡。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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