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离婚纠纷涉及 解除婚姻关系 、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的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配和夫妻债券债务处理等。二、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小孩的一方除非双方 离婚协议中 明确约定无需 支付抚养费 ,对方又有抚养能力,否则一般都是要支付 孩子的抚养费 的,一般是按照孩子的实际需要一人一半,或者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