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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释义
    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未出险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损失补偿原则除以受损失为限外,往往还受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一些限制,如以保险金额为限、按比例投保因而按比例赔偿的限制。另外还受赔偿方法的限制,如某些保险中规定了免赔额,或赔偿限额等。
    损失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合同中带有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如太平洋保险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而对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是不适用的。
    遵循损失补偿原则的目的在于: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通常有现金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一、车损险的保额是多少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目前,除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保额固定以外,商业车险都由车主自愿投保,各险种的保额也是车主自己选择的,车主在投保时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额。确定车损险保额一般有两种方式,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一种是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当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车主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当车辆全部损毁时,保险公司按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另一种是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按比例赔偿。
    二、保险理赔的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赔偿有两种理赔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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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