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整理汇总合同,扫描建立电子合同档案。建立合同档案编号。其次:1、建立合同管理总目录。分为电子目录和实物存放目录。实物存放目录需张贴在文件柜上便于查阅。 2、按年度分类,建立电子文件夹和年度合同标签贴。年度标签贴贴在年度合同存放的文件柜上。3、再按合同履行情况分类:分为正在履行的合同;已履行完成的合同。并张贴标识。4、按照对方合同方建立文件夹存放合同。张贴标识在合同文件带上。5、完成履约的合同只需要更换标签贴,存放到已履约完的合同目录上即可。最后:1、做到及时时更新合同存放目录,完善标签贴标识。2、根据合同履约完成情况更新电子合同档存放路径,实物合同存放标签贴和存放地方区分。有合同管理系统企业一般都是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区分,就可以省去自己去建立文件夹,更新目录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