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一、农村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 1、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证明; 4、申请不动产登记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文件; 5、农村不动产房屋的平面图。如果农村不动产房屋的所有权是第一次办理登记的,登记申请人还要带上不动产所在地村委会成员的证明,提交到村委会征得同意。 二、没有办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如下: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4、若遭遇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总之,办理农村不动产的当事人,需要及时递交登记材料,同时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另外还需要组织受理、勘丈、绘图,其次是公告、审核;最后是发放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办理农村不动产权证,1、申请:由房屋登记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受理:对符合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接受;三、审核:对受理的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材料的一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五、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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