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在被告人保释期间提供担保金,但如果被告人未能履行保释义务,则担保人可以要求退还保释金。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扣押保释金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由其或者其担保人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保证金应当交存在国家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并由该行保管。担保应当是财产担保或者人身担保。被告人需要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在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立即被释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将其提供的担保物或者担保财产返还给自己。”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如果被告人未履行保释义务,保释金应当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保释金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余额仍有,应当返还担保人。 综上所述,担保人在被告人保释期间提供保释金,若被告人未能履行保释义务,则担保人有权要求退还保释金。但在被告人未能履行保释义务导致受害人损失时,法院可以决定扣押保释金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