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有独立核算权么 |
释义 | 一、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有独立核算权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专家分析: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支机构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一般都写非独立核算,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扩展内容 1、是的,它是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行政事业单位一级、二级会计单位主要是按照财务管理隶属关系进行的划分,一级一般是指主管部门,二级以后是主管部门的下设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例如就一个市而言,市级卫生部门,卫生局就是主管部门,是一级会计单位,其直接管辖的下级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就是二级会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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