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十三五”规划增加了绿色发展指标。 从历次五年规划的绿色发展指标占实有指标总数的比重来看,“十一五”规划的比例为34.8%,“十二五”规划提高至42.9%,“十三五”规划又进一步提高至48.5%。 从实有约束性指标来看,“十一五”规划只有6项指标,“十二五”规划有11项,“十三五”规划16项实有指标全部为约束性指标(见表2)。这就会极大地强化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约束机制,保障如期完成绿色发展指标,甚至可以超额完成绿色发展指标。第二,“十三五”规划专门列出了绿色发展次优先指标,共计11个(见表3),同样具有约束性。 形象地讲,中国的五年规划是越来越绿色的规划,这会起到促进绿色发展“指挥棒”的引导作用。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