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央候补委员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中央候补委员是指一个党派或团体的中央委员会的候补成员,凡是以中央委员会作为全国性领导机构的党派或团体,一般都会设置候补委员,在中央委员出现缺位时可以递补。 中央候补委员的人选: 1.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副部长级负责人。 2.各省党委副书记,省级党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副省长。 3.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 4.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兵种、各大军区、军事院校的负责人。 5.各人民团体负责人。 6.大型国有企业领导。 7.各界知名人士等。《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