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电子发票和电子发票的区别如下: 1、是与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 2、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 3、税局对试点企业进行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管理; 4、红字发票开具需要受票方确认。 全电发票包括: 全电发票,目前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伏扮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综上所述,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