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法律依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五)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相关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等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不得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投资计划等代替项目审批。除涉密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批复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科学决策,按照“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建立项目咨询评估机制,依托政府投资评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或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客观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