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密人员因私出境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同时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期间,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要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对自己所掌握的国家秘密守口如瓶,不与任何人谈论国家秘密及敏感事项;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防范境外情报机构及人员借拉关系、套近乎刺探、套取情报;要坚持立场原则,自觉抵御各种物质利诱、拉拢、收买和策反行为;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发现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有刺探国家秘密、收买、策反等企图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应当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联系寻求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