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门口路归谁? |
释义 | 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 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宅基地纠纷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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