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自己要进行备注的话,直接在最后补充一下就可以了,这个需要和房东进行协商,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完整的事项,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特别是违约问题,可以将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的正式条款。 一、签租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为了防止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承租人要确定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 (二)住房的基本信息。 (三)住房用途。 (四)租赁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租金支付方式。 (六)住房修缮责任。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住房状况变更的情况。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二、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以及出现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