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男性离婚诉权的限制有什么 |
释义 | 男性离婚诉权受限制,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除非特殊情况。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包括管辖权和受理条件。 法律分析 一、对男性离婚诉权的限制有什么 对男性离婚诉权的限制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诉讼离婚虽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即使委托了律师的,开庭时,当事人也必须到庭,除非是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定居或者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做好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不到庭。 三、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诉讼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受理条件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也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结语 男性离婚诉权受到一定限制: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起诉不予受理。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除非特殊情况,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包括管辖范围和受理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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