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交换双方按照各自房产的评估价格计算交纳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由卖房者缴纳。 3、出卖方:营业税及其附加约2.55%,满5年免,不满5年全额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收入1%,满5年且家庭生活用房免。 5、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6、购买方:契税首套房1.5%。 7、公告费:100元 8、房产登记费(过户费):18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