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培训机构的举报具体如下: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