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有借条归还日期但是不还此时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若确认对方确实经济困难,且债务人提出希望延期还款的,此时可以在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之后,由债务人重新书写一份新的借条。债务关系在建立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借出去的钱能够被要回来,一般会要求债务人直接在借条之中写明还款的日期、到期不还的责任等内容。此种情形,若是债务到期却不偿还,那么直接按照借条之中的内容来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