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具和提供的区别。 一般来说出具是了解案件情况或者负有出证义务的单位及个人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行为。 提供即供给,指提出可供参考或利用的意见、资料、物资、条件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一、出具的概念: “出具”是动词,意思是:开出、写出(证明、证件等)。一般来说出具是了解案件情况或者负有出证义务的单位及个人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行为。“出”:出示、拿出的意思。“具”:具有的意思。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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