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期限的担保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在这个借贷关系中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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