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公司合并的手续 (一)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四)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六)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七)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八)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九)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十)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公司合并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吸收合并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的证明;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并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公司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9、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10、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2、合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3、营业执照。公司合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合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变更手续。 (二)吸收、新设合并解散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和解散的决议; 4、合并协议; 5、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的证明; 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新设合并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8、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证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9、公司住所证明; 10、合并各方股东会决议; 11、合并协议; 12、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的证明; 13、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14、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合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7、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