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造行程码将会被行政拘留。伪造行程码会影响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涉嫌违法。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少数人不遵守防疫规定隐瞒个人行程不配合流调等情况时有发生。据多地报道部分人员因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等行为相继被立案侦查应引以为戒。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基本措施,一定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对不报、瞒报、谎报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防控秩序的,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如央广网鞍山3月23日消息(记者 马瑛)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了解到,3月20日,疫情重点管控地区返鞍人员王某琪(男)、杨某彤(女),使用虚假行程码,隐瞒行程入鞍;李某龙(男)、袁某超(男)为其二人提供虚假行程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有关规定,对上述四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