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股权结构等各方面内容,需通过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在递交企业年度报告后,企业还需在工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高管人员信息、年度报告等。公示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截止,共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制定并实施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规则和制度,应当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企业组织形式、决策机构、监事会设立与否及职权、董事会设立与否及职权、总经理职权、财务、审计、利润分配、解散与清算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