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如何规定? |
释义 | 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予以查处的活动的总称。 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动态,以及企业对于商标印制的需求,为了更好地对商标印制行为进行管理,于2004年9月1号正式施行了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商标印制企业的资质条件、商标印制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设置。 商标印制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了商标印制委托人应当出具的文件以及文件的具体要求。根据第3条的规定,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在第4条中规定,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在这里所称的《商标注册证》包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发的有关变更、续展、转让等证明文件。 2004年9月1号正式施行了新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商标印制企业的资质条件、商标印制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以及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设置。 【法律依据】: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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