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没房子住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没房子住,如果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当然,当事人离婚之后没有房子住还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