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8—55周岁的公民,男性体重在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经体检符合献血标准者均可献血。时间间隔条件:两次捐献全血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两次捐献机采血小板间隔时间为14天,一年最多捐献24次机采血小板。献全血两3个月后可以捐献血小板,捐献血小板一个月后可以捐献全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